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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汽车厂商戴上“紧箍”

文章出处:东影中国(D-film China) 官方网站 人气:-发表时间:2014-03-13 10:47:00

     进口车国内平均售价为国外的2~3倍、汽车维修价格居高不下已是汽车行业公开的秘密。中国汽车行业相关法律条文的缺失让汽车厂商赚得“盘满钵满”,但在欧盟、美国以及日本汽车市场,反垄断法的制定则给汽车厂商戴上了“紧箍”,创造了汽车市场尤其是汽车维修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保证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欧盟的反垄断法对汽车行业有专门的规章制度。去年,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会同交通部、国务院法制办、质检总局以及工商总局等相关部委到欧盟总部布鲁塞尔与欧盟委员会有关部门专题交流了欧盟反垄断法在汽车领域的实施情况。

    2002年10月欧盟在汽车销售领域的《新版汽车行业限制竞争免责法规》出台,该法规于2003年10月正式实施。其中,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就是重新定义了“原厂配件”这个概念。在这个条例的规定下,汽车修理不再和汽车销售捆绑在一起,汽车厂商甚至还被要求提供全套的技术信息、工具、设备以及培训给非自己授权的独立的汽车修理店。消费者既可以去经销商也可以去独立修理店修车,由于竞争的存在,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维修成本。

    “欧盟委员会为确保汽车销售和维修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依据欧盟竞争法还制定了《汽车行业豁免法规》(EU461/2010)及实施指南,明确规定汽车厂商必须毫不延迟地、公平地向授权维修商和独立经营者(包括独立维修商、维修设备制造商、维修技术信息出版商、维修技术培训机构等)公开汽车维修保养技术信息。”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汽车产业政策研究室主任、总工程师黄永和告诉记者。

    此外,欧盟委员会汽车排放法规(EC715/2007)及后续修正稿从更为专业的角度对汽车维修信息公开做了详细规定。包括公开范围、时间、方式、信息格式、收费模式、处罚措施等。如有违反,执法部门有权撤销或终止相关车型的型式认证。

    如果汽车厂商认为自己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不对外公开,可以向听证委员会公开,汽车厂商负责举证,由委员会来判断信息是否机密。欧盟的反垄断法也提出了技术信息是否需要公开的判定原则:一是该信息属于技术信息还是可以合法保留的其他类型信息,如商业信息;二是保留该技术信息是否会对独立经营者完成工作的能力造成显著影响并且对市场竞争形成限制;三是该技术信息是否被提供给授权维修网络内的成员,如果它被提供给授权网络内成员,也应该无歧视地提供给独立经营者;四是该技术信息是最终用来维修和保养汽车还是用于其他目的,如制造零配件或工具。

    英国政府在对欧盟新规的解释中表示:独立维修店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增加了消费者的选择权,通过给汽车厂商施压的方式使得汽车维修具有竞争性,从而保证价格合理。

    美国国会于2003年颁布实施了《汽车可维修法案》,明确规定汽车生产企业应及时向车主、汽车维修者等提供诊断、维修车辆所必需的技术信息。若汽车厂商以保护商业秘密或以某项技术信息对汽车维修无直接影响为由拒绝公开,则必须向联邦贸易委员会举证并接受裁决。

    来自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和美国汽车售后市场协会的数据显示:在欧洲汽车售后市场,德国、法国其4S店占比也仅为50%多一点;在英国的汽车维修市场,其4S店占比仅为34%,其余均为其他独立业态。在美国汽车售后市场,传统4S店占比31%、修理厂31%、专修店13%、零部件厂商8%。

目前中国的汽车售后市场,传统4S店仍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汽车产业链的利润还主要集中在整车制造这一块。交通部道路运输司处长俞卫江认为,应该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保证中国车主的消费权益。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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